关于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告
(第25号)
根据当前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为防止人员聚集,避免交通拥堵,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分区分级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在我市主城区范围内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2年1月27日开始,每天8:00——19:00(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限行区域
市区邺城大道、华祥路、文昌大道(华祥路至彰德路段)、彰德路(文昌大道至长江大道段)、长江大道(彰德路至光明路段)、光明路(长江大道至邺城大道段)连线合围区域内(不包含以上道路),被划为新冠肺炎疫情防范区的道路。
三、限行办法
(一)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含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汽车),实行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二)外埠号牌车辆在限行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三)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清障专用车辆。
2.公交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邮政专用车(含快递),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备案的保险勘验车、单位班车、残疾人专用车和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车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公务应急和保供车辆。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补充说明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市区新冠肺炎疫情封控区、管控区内的道路,原则上禁止机动车通行。
五、限行期间,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辆,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电子警察抓拍和现场路检路查依法进行处罚。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遮挡号牌的除罚款外并记12分;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处以行政拘留。用于孕妇临产分娩、高危重症患者就医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处的,可向公安交警部门说明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处罚。
六、单双号限行期间,暂停施行《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2018〕第2号)。
特此通告。
安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