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进一步促进我市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97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统一安置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一)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1.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残疾人家庭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5.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6.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
(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符合《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阳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安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安人社〔2020〕12号)文件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5.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6.失业的参战退役士兵、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志愿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5.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岗位设置
各机关事业单位开发的辅助性岗位,其中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2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安置其他就业困难人员71人(具体岗位见附件2)。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2日至30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
安阳市市民之家三楼东厅14号窗口
3.报名办法:
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须到本人常住地街道人社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信息已录入“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
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经工作人员核实基本信息后填写《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每人限选一个岗位。报名时间内岗位报满截止。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被招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录用聘用
(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本人常住地社区同时公示7天;
(二)录用: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行组织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录用;
(三)签订合同: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
五、人员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1900元/月(含个人缴纳保险费;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缴纳5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社部门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办 2209307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