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省政府购岗吸纳高校毕业生1100名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6〕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7年河南省政府计划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1100个(含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各追加2个),吸纳1100名(含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各追加2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行政村(以下统称基层单位)的教育、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残疾人服务、养老服务、农技推广等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以下统称基层岗位)就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市、县人社部门分别实施,各级“政府购岗”办公室具体承办,通过开发和购买基层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2017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下同)和离校未就业的2015届、2016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已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3.自愿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4.身体健康,适合基层岗位工作需要;
5.报考医生、教师、农技师等特殊基层岗位的,要同时拥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三、实施步骤
政府购岗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按照岗位开发与购买、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选岗、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岗位开发与购买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内各基层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认真填报《河南省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用人单位需求申报表》(附件1),及时向省直管县(市)、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基层岗位需求情况。省直管县(市)、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全面开发、布局合理的原则,对基层岗位需求情况进行审核并汇总填报本地区《河南省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用人单位需求汇总表》(附件2)。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要结合基层岗位人员现状、基层工作实际需要、拟开发基层岗位质量等情况,对辖区申报的基层岗位进行认真筛选,按照《河南省2017年政府购岗计划名额分配表》(附件3)分配名额,拟定本地区《河南省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用人单位需求汇总表》及各县(市区)计划分配名额,于7月25日前上报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经审核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n.hrss.gov.cn)“政府购岗”专栏公布河南省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具体职位。
(二)发布公告
省“政府购岗”办公室于7月下旬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n.hrss.gov.cn)、河南就业网(www.hn91w.gov.cn)“政府购岗”专栏,发布2017年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募公告、招募岗位计划及相关信息。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也要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本地区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信息。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8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8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8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
所报服务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具体地点、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见附件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报名地点(网址)及电话》(附件4)。
3.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有条件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附件4中为网址的)可实行网上报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的,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本次考试报名只报考×××省辖市××县(市区)或××省直管县(市)基层岗位,不报考具体职位。报考人员报名需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政府购岗”专栏下载并填写《河南省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个人报名登记表》(附件5)一式3份,粘贴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同时另交同底版照片2张,并提交相关材料:
(1)应届高校毕业生没有发放毕业证书的,所在院校学生就业部门须提供学籍证明原件,并提交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有毕业生证书的,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5、2016届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实行现场报名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须报考人员本人持有关证件现场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报考人员于8月23日8∶00-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河南省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准考证》(附件6)。
实行网上报名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须报考人员登录其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于8月23日10∶00至8月25日12∶00,登录其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河南省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报考所在地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不允许重复报名,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招募资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应于8月15日前,将本地区报名合格人员总数及各县(市、区)报名合格人员数上报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省“政府购岗”办公室统一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分别实施,以省直管县(市)、县(市区)为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招募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8月26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统一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生可于9月15日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查询笔试成绩,并于9月20日通过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以省直管县(市)、县(市区)为单位,按照2017年分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9月20日前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9月23日为全省统一面试时间,面试满分为100分。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面试统一命题。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负责面试考务工作。面试地点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具体参照《河南省2016年“政府购岗”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方案》(豫人社就业〔2016〕29号)执行。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可于9月29日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根据考试总成绩,以省直管县(市)、市属县(市区)为单位,按照2017年分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于9月29日前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面试时,实行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须向考务工作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于10月25日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六)选岗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应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程序,以省直管县(市)、县(市区)为单位,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对报名时公布的基层岗位进行选岗,其中选择医生、教师、农技师等特殊基层岗位的,需持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先笔试成绩再面试成绩的顺序进行选岗。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10月30日前将《河南省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拟聘用人员花名册》(附件7)上报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七)公示
省“政府购岗”办公室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就业网“政府购岗”专栏对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5天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省“政府购岗”办公室统一制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负责发放《河南省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通知书》(附件8)。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依据报到通知书,组织开展岗前集中培训。
(八)岗前培训
省“政府购岗”办公室对岗前培训工作统一督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培训时间、地点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另行通知。培训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现状;拟服务基层单位及基层岗位的基本情况;心理健康知识;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相关政策及注意事项等。经考核成绩合格的,发放全省统一编号印制的就业创业培训合格证。全省岗前培训工作11月15日前完成。
(九)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
岗前培训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持报到通知书、培训合格证,及时与岗位所在地省直管县(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岗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签订《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劳动合同》,协议、合同的式样按豫人社〔2016〕1号文件附件执行。《河南省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上岗人员花名册》(附件9)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收集整理,并于11月22日前报至省“政府购岗”办公室备案。2017年政府购岗招募高校毕业生于11月份全部上岗。
四、人员待遇
(一)“政府购岗”人员岗位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基本工资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175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85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950元/月,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工龄工资标准从“政府购岗”人员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工龄工资。
(二)“政府购岗”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府购岗”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当地就业补助资金负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从“政府购岗”人员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政府购岗”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三)“政府购岗”人员基层岗位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经省直管县(市)或市属县(市区)人社部门确认,可以续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四)“政府购岗”人员档案关系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省直管县(市)或市属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管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且不再续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经考核合格,发给全省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工作合格证书,工作时间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被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五)“政府购岗”人员享受国家和我省关于职工休息休假和法定节假日规定的休假休息权利。
(六)“政府购岗”人员有创业意愿的,可在解除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后,按照我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给予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财政厅成立省“政府购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监督管理。省“政府购岗”办公室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办、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等处室(单位)组成,负责拟定相关政策、工作方案、岗位开发与购买、公告公示、命题与考务、人员招募及日常管理工作。各地也要加强完善相应的工作机构,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实施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一项改革创新业务,也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级人社部门及“政府购岗”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2017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聘用人员安全按时上岗。
(三)规范操作程序。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实行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招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要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缴纳、工资发放及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要加强“政府购岗”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严禁挪用、骗取、套取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加强“政府购岗”政策与业务的宣传,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政府购岗”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实施成效,激励和引导“政府购岗”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在基层成长成才。要注重总结并宣传“政府购岗”高校毕业生优秀典型事迹,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政府购岗”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