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新进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为切实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体数量、范围、对象、条件见《2016年安阳市龙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报考年龄条件:25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9月27日在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法及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时还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2)在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16年安阳市龙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单色背景、正面、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应聘者须按照招聘的岗位及专业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收费标准: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须现场缴纳考务费60元。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不足3:1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不愿意改报其他岗位的退还笔试考务费。
应聘者于2016年10月18日至19日持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的时间为2016年10月22日上午。
具体安排为: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00《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面试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人员名单和时间在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组织人社部门和招聘主管部门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察按照组织人社部门下发的考察通知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安阳市龙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3年,参加岗前培训。
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咨询电话:0372-5022702
附件:1.2016年安阳市龙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6年安阳市龙安区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