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表决通过了《郑州市轨道交通条例》。根据该条例规定,在车站或者列车车厢内,禁止在车厢内进食。违反者将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该条例明确对宠物、充气气球、不能折叠的自行车说NO。根据规定,禁止携带畜禽和猫、狗等宠物或者其他可能妨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动物进站。不过,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除外。违反该条规定者,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拒绝其乘车,已乘车的,责令其下车,并可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原标题: 郑州地铁里进食最高罚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