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鹤壁市山城区公开招聘43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报名时间:3月17日—3月19日

时间:2015-03-14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43名。具体招聘岗位见《山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同等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以上学历学位取得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
   (二)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985年3月31日至1997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被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7日—3月19日


(上午 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旗街中段山城区政府四楼)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由本人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所报专业应与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相一致。各拟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不足3:1的岗位,相应核减拟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专业的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全套就业协议书)或人事代理合同及相关专业要求的资格证等,已就业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2)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上述所有证件须交复印件2份,统一A4纸复印。
   (3)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吋彩色照片4张。
   (4)《山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1份,自行从(www.hbscq.gov.cn)下载填报(附件2)。 
   3、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每人须缴纳考务费30元。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 100分。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身份证一致),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可同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发布后,报考人员在限期内到报名地点进行面试确认、领取面试通知单。 
参加面试确认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出具留学回国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笔试准考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上述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存在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额时,不再递补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 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 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当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产生岗位空额时,不再递补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考察时还要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七、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山城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统一分配,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相关表格请登录山城区门户网站( http://www.hbscq.gov.cn/)下载,本简章由山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2-2667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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