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14.7万事业单位员工将告别“铁饭碗”

时间:2014-07-01点击:

[摘要]河南事业单位员工饭碗不再“铁”,事业单位以后将实行合同制,公开招聘,以岗定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将被解聘。

7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将正式施行,其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法规形式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及工资收入等热点问题予以明确,是事业单位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

河南将如何落实这一条例?据悉,昨日我省已公布《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全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一律竞聘上岗,之后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重温改革亮点

【变化】合同制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饭碗不再“铁”

没有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接触各地做法不一……近年来,由于我国事业单位用人制度还存在上述问题,不少人呼吁有必要尽快立法规范。

今天,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据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条例有以下几大亮点:首先,要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而且要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其次,提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再次从法律层次放出信号,事业单位医疗和养老保险“并轨”已箭在弦上。此外,还明确将建立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终身制。这是条例实施后最大的变化,也意味着‘铁饭碗’被打破了。”业内人士分析说。因为,条例中详细规定,工作人员如果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另外,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解聘。

聚焦我省行动

【河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上半年须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据了解,目前全省共有9.2万个事业单位,214.7万名工作人员。今年5月21日,省人社厅公布了《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以确保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入轨后规范运行。

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人员岗位及核定工资的依据。所以通知要求,今年上半年,全省事业单位须完成岗位设置。

“事业单位采取公开招聘、人员流动方式补充工作人员,以及工作人员职务晋升、职称申报(评聘分开除外)、工勤技能考核、岗位等级变动等,都应在岗位空缺前提下进行;事业单位补充的工作人员和人员岗位等级晋升,以及三类岗位之间转岗聘用的,都应进行岗位等级认定;对不按规定补充的工作人员和进行岗位等级变动的,不予认定岗位等级。”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值得注意的是,今后,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出现空缺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任职要求,按照“竞聘上岗”的规定和程序,及时或定期组织具备相关资格的人员竞聘上岗。竞聘上岗后,根据“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要求,严格按照所聘岗位和有关规定执行相应工资待遇。此外,为保障岗位管理制度正常运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动态调整。动态调整包括对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岗位之间比例的调整,也包括对三类岗位最高等级及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调整。通过调整,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形成动态管理机制。

【看法】有期待、有担忧新老职工评价不一

人事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岗位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着实牵动了不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心。

在郑州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小培就是其中一位,自从5月15日国务院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来,她就一直关注改革的动态。

“2012年,我通过考试成为一名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初身边的家人、朋友都觉得我捧上了‘铁饭碗’,为我高兴。现在看来,这种观念将被打破了。”小培说。目前单位的人事管理改革已经初现端倪,今年年初开始实行了绩效考核,并建立了奖惩机制。

不过,小培表示,她很期待新条例的实施,之前活儿干多干少,工资拿的都一样,所以不少人不思进取;现在有了绩效的激励,干工作当然会更有动力。但对于一些在单位工作很多年的“老人”来说,他们可能不太适应,也比较反对。“因为有可能经常通不过绩效考核,而接受惩罚。”

在郑州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了近30年的老李比较担忧自己的未来,“还有几年就该退休了,早就习惯了稳定的岗位和收入,现在来了这一出,万一被解聘了,这后半辈子可就毁了。”

【说法】条例实施意味着更多改革信号的释放

对于新规,也有人提出了质疑。

“事业单位聘任制已经在全国多个城市试点,工资、社保改革等规定近年来也多次提出,但落实时始终遭遇重重阻力,流于形式。”新乡一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毛林(化名)坦言:“就拿我们单位来说,虽然得签合同,但到期后就走个程序,之前的考核标准一概不提,没有人会被解聘。”

我省社科院专家也曾指出,这次《条例》的实施,并不是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启动,因为这些内容年年都提。国家规定的是大原则,而实际上各个事业单位之间千差万别。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认为,条例的实施意味着国家正释放出事业单位改革的信号,虽然道路是坎坷的,但至少有了方向。

另据《河南商报》:

河南事业单位将以岗定薪 两年不合格将被解聘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经过制订公开招聘方案;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考试、考察等程序。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并经过制订竞聘上岗方案,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等程序。

而且,事业单位以后必须与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事业单位都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微信扫一扫

「好」工作来敲门

洹畔人才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