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弘旭投资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经安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商业化投资管理公司。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法人代表李红强。2011年3月公司已顺利通过安阳市工商局年检。
弘旭投资有限公司坐落于安阳市人民大道中段(安阳县交通局西侧),是一家综合经营性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房地产、矿业、商业、文化产业、饮食、科技项目投资及项目策划咨询等行业。公司积极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优先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地方政府极力支持的行业,把投资风险降到最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为支持安阳市城中村改造,公司与邓氏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联合开发协议,总投资额18.6亿元人民币。占地为446.7亩,居住房占地762963.5平方米,商业房及文化娱乐用地83783平方米,绿化地14008平方米,居住人口约21830,合作方式是共同经营、利益共享。为发展循环经济,变废为宝,经过两年多市场调查与生产试验,公司投资2.56亿元与林州中升集团合资设立林州弘旭沥青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额3.2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投资1.2亿元,年产值6亿元人民币,该公司以石化工业废渣为原材料生产沥青,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碳素等行业,市场前景广阔。
弘旭投资有限公司正以勃勃生机向集团化经营迈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品牌经营为核心,以资本运营为手段,力争将公司建设成为管理领先、规模领先、服务领先、效益领先、具有较强竞争力、影响力、可持续发展力、多元化、规模化的大型企业集团。
弘旭投资全体员工遵循“诚信、守法、高效、共赢”的经营理念,发扬“以人为本,团结拼搏,开拓进取,追求卓越”的团队精神,坚持以为全市人民服务的宗旨,力争把弘旭做大、做强,为安阳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